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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8 13:30:17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池翔律师
没有。

一、套路贷”既不是法律概念,也不是政策概念,是对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实的类型化违法犯罪的概括性称谓。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往往会触及以下罪名: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绑架罪等。

三、因此,司法实践中,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或“择一重处”。

【两院、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日期: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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