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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0 02:41:38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拿铁自然卷


刷单坚决不能做,都已经2021年了,不会还有人不知道吧?
敢刷,那别怨被捕-刷单是我国的法律中明文禁止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第十二条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第二十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子商务法》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敢刷,那别怨被骗-真刷单犯法,“假刷”是送骗子钱


所谓的“假刷”,指现如今,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招人刷单的都是设局骗钱的人,没有真招人刷单的。真正的商家不会为了那点蝇头小利而赌上前途。如上文所说,刷单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事。见过谁敢把违法的事铺天盖地的宣传吗?“贩毒,缺一个马仔,详情请咨询”、“抢劫,缺一个同伙,来了就是兄弟”、“盗窃,缺一个踩点,有意请私聊”……如果在网络聊天群中、手机短信里等地方出现诸如此类的消息,品品是不是感觉很离谱?那同样都是违法的事,为什么有人宣传刷单,却从!了!呢???


说到底,干了,可能不知道是违法的,也可能是明知违法却自以为承担得起后果。但是不论是无知无畏还是无法无天,只要干了,那从一开始就栽了: 从来就没想招人刷单,只不过是为骗钱而找了一个看起来并不高明的理由,却有人信了。即便真有招人干的,那等待的,只有公安的抓捕,检查的立案,法庭的审判。
做刷单,然后被骗,没有其他可能。
请不要交这笔智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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