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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4 10:31:45 |显示全部楼层
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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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2009年“MBI”集团在马来西亚成立,实际控制人、总裁张某乙(TEOWWOOLHUAT,男,54岁,马来西亚籍)。

2012年以来,“MBI”集团先后在网上设立“MFC”游戏理财创富平台、“MTI”网络传销平台(服务器、管理人员均在境外),虚构其旗下产业众多、资产雄厚的事实,鼓吹其线上线下资源整合能力,造成平台稳定运行、持续获利的假象,引诱参与者缴纳100至3.5万美元不等的入门费成为会员,获取平台推出的积分或虚拟货币,并设置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高额奖励模式,诱惑会员推荐他人加入并按照顺序形成上下级关系。

被告人张某甲于2013年12月21日加入MBI公司,后依托该公司的网络平台“MFC”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等起到了关键作用,其下线数量为13106,下线层数为33,其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被告人张某甲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于反传精英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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