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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21-10-14 20:53: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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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自于浮梁发布)

10月12日,县公安局江村派出所民警在县城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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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江村派出所接到县局反诈中心的线索,辖区居民郑某平名下有两张银行卡交易异常,要求进行核查。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随即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平。经讯问,郑某平平时游手好闲没有固定工作,同村村民郑某经常与他一起吃吃喝喝,一来二去就成了“铁哥们”。今年5月,“铁哥们”郑某要求郑某平办理两张银行卡借给自己用,并要求办理一张电话卡,绑定银行卡,碍于哥们义气郑某平爽快答应了。郑某平以为将银行卡交给郑某使用后不论是否违法都与自己无关,因此很快便将银行卡和电话卡交到郑某手中。郑某平的两张卡借出后,便被诈骗团伙用于转账业务,资金流水高达280万余元。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郑某平后悔不已。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平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

01

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卡人不得将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用于出租、出售、出借。

02

对已经出租、出售、出借的银行卡、电话卡,当事人须主动注销,避免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以免因此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03

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电话卡已经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会被依法惩处,切勿因小利误入歧途。

文章来源:浮梁公安、江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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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城市之光999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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