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传销的模式有2种:第一种:企业或个人自己运作传销,风险大,证据容易获得,很快就会被查处.现在已经很少有企业这么干了.第二种:企业利用社会上一些个人或者营销公司私下联手运作传销.相互利用.企业配合对方获得直销牌照,对方利用直销的幌子干传销.企业和对方是供货关系,企业大量卖货迅速获得利润,对方搞传销获得非法利润,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企业干的是合法的,很难找到毛病.而对方无实体,即时被查散伙就行了,企业还有N个和它联手的传销团队.康婷就是这种运作模式.个人认为:工商局应该从康婷销货渠道入手就能查到蛛丝马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