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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22-12-7 15:24:00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永盛通资讯 永盛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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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已经在某地股权平台挂牌,即将上市,购买原始股的话未来上市之后收益翻番!”

“我们公司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即将转板,购买原始股可以直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板后利润将翻十几倍!”

……

曾经,资本市场中有不少投资者被各种“原始股”骗得损失惨重。

证监会发布非法证券期货警示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借“科创板”“创业板”“纳斯达克”等概念炒作,编造公司即将到上海、深圳或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噱头,诱导不明真相的个人购买所谓“原始股”;有的公司在推销产品时兜售“原始股”,承诺高比例分红,吸收大量社会公众资金。这些多是骗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

永盛通资讯:在12月1日收到反馈人发来的一篇文章“喜爱购准上市公司原始股预售大会圆满成功”一文后,对该篇文章做出深入分析和查证发现此次以“准上市”为由售卖原始股的“西安喜爱购”并没有向相关单位申请或者报备出售原始股信息。永盛通资讯向相关单位致电查询得到回复“未收到该公司任何相关申请,请勿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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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永盛通资讯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在本平台发布之后,该企业删除相关宣传文章。

西安喜爱购以“准上市”为噱头虚假宣传非法销售原始股?

喜爱购总经理崔婧熙、西安喜爱购副总经理李宪锋均在大会公开鼓励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此举涉嫌违法行为。


西安喜爱购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崔婧熙:通过喜爱购掌握的各种线上线下的渠道去大力宣传,确保方案完美的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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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喜爱购副总经理李宪锋:“早买享优惠,万元抽大奖,增值全分红,推荐享奖励,上市享红利”!

非法发售原始股、基金超20万可定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明确了非法集资的概念和特征要件,划清了非法集资与合法融资的政策法律边界。对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行为作出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王少南说,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以转让股权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形,比如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者股票发行获得批准等虚假信息,向社会公众销售所谓的“原始股”等。此类行为是否属于擅自发行股票行为以及应以何种罪名进行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存在意见分歧。

    鉴于此,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79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解释》明确了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为100万元以上。并特别强调“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和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认定标准相比以前更为严格,加大了打击力度。《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对于非法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是当前非法集资又一常见手段。对此,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法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文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擅自募集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司法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还规定,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为避免更多人的损失,永盛通资讯既日将关于“西安喜爱购”兜售原始股相关资料递交于北京或其他省份相关单位请求查处。

本文来源于舆情观察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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