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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23-7-21 19:21: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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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关于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预警提示

暑假期间,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政府部门公文,诱导家长学生添加QQ号或加入QQ群,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

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多次发出预警提醒:请广大家长和学生“擦亮眼睛”,提高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在支付培训费用时,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学科类培训支付费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限额标准,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费用不超过5000元限额标准。同时,注意缴费安全,可通过官方渠道“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可在各手机应用商店下载)选课、购课、消课、投诉,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正规退费流程一般以原路返还的形式返还给本人缴费账号,凡是退款时附加购买商品或支付费用条件的,都是诈骗!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110或有关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电话求证、求助。

反诈在行动,你我共携手。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有关线索,共同营造校外培训平安消费环境。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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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电信诈骗进入高发期、频发期,学生群体被骗或参骗案件时有发生。近期,涉县也出现多起学生被不法分子利用,频发出租、出售、出借个人手机卡、银行卡行为,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活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请提醒家中孩子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不要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不要非法安装、使用GOIP、VOIP设备,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不要从事代拨电话、代发短信、刷单等非法兼职,切勿贪图一己私利,成为诈骗集团的“工具人”,从而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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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常见的违法“兼职”行为

01

帮助诈骗分子取现

这种手段一般是骗子在网上发布兼职的信息,称工作内容简单但回报高。当学生添加骗子联系方式后,骗子会将来路不明的资金转入学生的银行账户,然后要求学生到线下柜员机取款或者购买贵金属转移赃款。

这样看似风险低、收益高,但实际上是在参与非法活动,成为诈骗分子洗钱的“工具人”。

02

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

电话卡和银行卡是骗子实施诈骗的工具。骗子看准一些涉世未深的学生,表示只需要提供电话卡和银行卡即可赚钱。

法律意识薄弱的学生在金钱的诱惑下将“两卡”出售给犯罪分子,殊不知被骗子用来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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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帮助搭建GOIP、VOIP设备

诈骗分子大多藏身境外,他们会通过各种途径发布高薪“兼职”的信息,诱使学生等年轻群体在国内搭建GOIP、VOIP等虚拟拨号设备实现远程操控手机卡,给国内受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来实施诈骗。

如果学生参与这个过程,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将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04

线上线下帮引流

诈骗分子在网站发布高薪招聘“客服”的信息,让学生充当客服,要求按照设定好的话术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通过线下推广送小礼品拉人进群等方式,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作准备。

这两种方式容易拉拢受害者,最终导致财产损失。

“帮信罪”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已成为我国第三大适用罪名。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暑假期间一定要监管好孩子,切实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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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安部刑侦局、涉县教体之窗编辑:康金
编审:冯俊英复审:张会珍终审:张冬梅  监制:江拥军融媒热线:3891011
投稿邮箱:sxrmtzx6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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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涉县融媒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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