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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2 00:32: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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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网络诈骗是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国家网络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面对一些诈骗信息很难分辨出真与假,因而更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猎物”。

      有时候一通平常的电话、一则不起眼的消息,稍微放松警惕的大家,就有可能被卷入电信网络诈骗的漩涡。为推进主题教育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增强在校学生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坚决遏制校园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防止学生群体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违法犯罪,下面让我们来了解预防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提高防骗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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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式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等形式进行诈骗。

二、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有哪些

1.冒充亲友诈骗:

      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网络通讯工具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后,冒充该通讯账号主人对其亲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情为名实施诈骗。

2.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诈骗:

      冒充教育、民政、残联等工作人员,向残疾人员、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谎称可以领取补助金、救助金、 助学金,要其提供银行卡号,指令其在取款机上将钱转走。

3.校园贷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而很多校园贷其实都是披着伪善外衣的高利贷,导致大学生欠下巨债,甚至留下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一旦无法如期还款,便会遭受威胁,勒索钱财。

三、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1.安装“国家反诈中心”

      积极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从源头上防止被骗。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报警。

2.增强反诈骗意识

      不相信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不轻信网上的虚假信息,不在通讯软件上给陌生人转账,面对可疑诈骗后,不要轻易操作,要及时报案,保护自己的利益,也帮助警方打击诈骗犯罪。

3.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在非必要情况下,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不将身份证照片或号码保存在手机中。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绝不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以免给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

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普法知识

1.《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都有哪些内容: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五十条,分别为: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详见阅读原文)

2.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个人或单位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3.什么是“帮信罪”和“侵公罪”?

      “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公罪”的全称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五、大学生参与电信诈骗经典案例

1.内蒙古乌兰察布董某组织学生帮助诈骗团伙发送诈骗短信案。

      2022 年 12 月,内蒙古乌兰察布董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进入组织发送诈骗短信的群组,根据群主提供的信息向他人发送诈骗短信,发送完成后将操作过程的录屏及支付宝收款码提供给群主,便能获得 20-150 元不等的佣金。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董某组织本地多名中学生多次帮助诈骗分子发送诈骗短信,共计获利 3779 元。董某及其他涉嫌违法的学生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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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辽宁省朝阳市伊某翔组织学生实施充值返利诈骗,帮助诈骗团伙洗钱案。

      2021 年 1 月至 2 月,伊某翔组织刘某奇(辽宁省朝阳市向东高级技工学校学生)、曹某坤(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学生)等人,在网上建立 QQ 明星粉丝群,在群内结识年纪较小的被害人,谎称开展明星福利活动,以充值返利为诱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再以订单超时、需要解冻等理由骗取钱财。伊某翔等人共实施9起诈骗案,涉案资金 98500 元,非法获利 40400 元。此外,伊某翔组织在校学生帮助诈骗团伙转移涉案赃款 23.9 万元,非法获利20273 元。伊某翔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余涉案学生被公安机关采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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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省扬州市学生庞某云等人帮助诈骗团伙洗钱案。

      2023年 1 月 30 日至 2 月 1 日,庞某云(17 岁,江苏省扬州市某高校学生)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其持有的银行卡及手机银行 APP 帮助其收款、转账,为诈骗团伙提供人脸验证、支付结算等服务,交易金额达 67 万余元,庞某云获利4900 元。目前,庞某云等人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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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徽省淮北市陈某权组织学生帮助诈骗团伙洗钱案。

      2021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陈某权在明知上线使用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和收集来的 110名在校学生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出售给他人,帮助诈骗分子洗钱。该 110 名学生被公安机关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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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福建省宁德市陈某楠组织同学架设简易 GOIP 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案。

      2023 年 1 月至 3 月,陈某楠(17 岁,福建省宁德市管阳职业中学学生)通过境外通联软件联系境外诈骗团伙,以 200 至 250 元每小时的价格承接语音转接业务,陈某楠发展蔡某康等 8 名在校学生为团伙成员,使用团伙成员及其亲属名下电话卡,利用智能手机远程控制软件,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语音转接服务,致使多人被骗。陈某楠等 9 名在校学生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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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河南省新乡市高某阳等 9 名在校学生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引流”案。

      2022 年 7 月,高某阳(16 岁,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南街中学学生)在 QQ 上认识了陌生人包某风(17 岁,河南省郑州市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包某风的诱导下,高某阳得知“通过 QQ 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并将对方拉进诈骗群聊”即可获利,每成功拉一人进诈骗群聊可赚取 20 元。随后,高某阳陆续引诱同学卢某召、刘某博等 8 人参与涉诈“引流”违法活动,9 人分别非法获利几十至几千元不等。目前,高某阳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卢某召等 8 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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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湖北省随州市江某天等 10 余名在校学生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引流”案。

      2022 年 10 月,湖北省随州市江某天(17 岁,湖北省随州市曾都二中学生)在短视频 APP 上被一则网络兼职留言吸引,后根据对方指示,以冒充快递员或老朋友的名义,通过支付宝添加好友并拉进指定群聊的方式“引流”,每成功拉入一人获利 30 元,江某天见有利可图又发展其同学刘心怡等 10 余名在校学生为其下线。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2 月,江某天累计获利3.5 万余元。因江某天等人未满 18 周岁,公安机关联合教育部门对江某天等人进行了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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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陕西省彬州市魏某恒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 年 7月,魏某恒(17 岁,陕西省彬州市范公中学学生)通过互联网学习诈骗方法和话术,针对在网络上购买二手手机的人群实施诈骗。魏某恒拉拢同学程某、郑某凡在互联网视频平台评论区内寻找想购买手机的目标人群推荐给自己,魏某恒冒充销售客服引导被害人付款购买商品,诈骗成功后魏某恒将被害人推送给同学徐某杰,徐某杰冒充物流客服和售后客服对被害人进行二次诈骗,该 4 人共诈骗 8000 余元。目前,徐某杰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余3 人被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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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甘肃省武威市祁某文组织学生帮助诈骗团伙架设简易 GOIP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案。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3 月,甘肃省武威市祁某文(18 岁,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得知为诈骗团伙架设通信传输设备可谋取高额利益的渠道后,拉拢同学、朋友通过境外网络通讯软件与诈骗团伙联系。诈骗分子远程指导祁某文等人搭建“简易组网 GOIP”设备后,使用此设备冒充“公检法”向全国多地拨打电话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祁某文等人共获利 5.8 万元,涉案人员中有 6 名未成年人,为西安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古浪县大靖第三中学、甘肃北方技工学校等多所学校的学生。祁某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余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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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赵某组织同学架设简易 GOIP 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案。

      2023 年 3 月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赵某(17 岁,青海省贵德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使用境外通联软件根据诈骗分子指引下载相关软件,通过将一部手机接通诈骗分子语音,另一部手机打通受害人电话,通过转接使诈骗分子与受害人隔空对话。诈骗分子冒充某正式单位(如消防队、医院等)员工,以需要采购物品为由添加受害人微信并实施诈骗。赵某尝到甜头后,随即拉拢 8 名同学一起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获利。目前,赵某等 9 名在校学生被公安机关进行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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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诈骗无处不在,诈骗手法层出不穷,千方百计步步引诱,防不胜防。对待网络诈骗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不要轻信任何“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我们要时刻小心,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利益,更要牢记法律底线,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阅读原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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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昊鹏

审核校稿:王梓懿

作  者:郭吉蕊

执行编辑:蔡唯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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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哈理工外国语学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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