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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7 12:13:08 |显示全部楼层
“解债”就是骗局!涉案3500万元!警方破获一起解债类集资诈骗!w1.jpg

非法集资具有欺骗性、诱惑性和维权难等特性,非法集资行为人往往会许诺高额回报或隐瞒真实情况,花言巧语迷惑投资人,千方百计获取投资人的资金。

案例详情

2023年9月,重庆綦江区公安局经研判线索:2016年8月以来,“兴国荣辉公司”在我市发展设立连锁运营公司,采取线下推广,对外宣称针对“呆、坏、死账”等债务能够有效化解,以提供债事化解居间服务为名,通过签订《债事服务协议》《债事委托处理方案非诉约定》《寄售商品合同》,诱导解债人缴纳一定费用,承诺每月5%-20%固定收益,向社会公开吸收资金,严重扰乱市场金融秩序。

经查,2016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借“兴国荣辉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重庆鑫博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在重庆市渝北区、万盛经开区、綦江区等地,成立分公司,对社会不特定群体特别是有债务的群体,以解债为名,高额回报“为噱头”,采取开宣讲会、网络、电话等方式,虚假宣传公司发展前景,以高额月息返利、消费返利为诱饵,诱使集资参与人与各公司签订期限为24至48个月不等的投资(借款)《汽车购车合同》《债事服务协议》《债事委托处理方案非诉约定》《质押合同》《寄售商品合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据统计,该犯罪团伙通过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3500余万元,涉重庆、贵州、江西、云南等省市的140余名解债群众受骗。

案件处理

此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多,加之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给案件侦办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接到线索后,警方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小组,经过多地调查走访,深度分析研判,寻线索追踪,顺藤摸瓜,最终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并于2023年11月,将张某解回再审,目前案件正处于审判阶段。

案件警示

为保证投资安全,应当选择正当的投资渠道,慎重对待民间融资,不要被高息红利所引诱,要综合分析融资人的经营实力及利润空间,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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