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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23-4-28 17:41:39 |显示全部楼层
近期我们发现一款名为“酒掌柜”的APP,宣称“以互联网+白酒金融为线串联互通,创建大数据平台,实现企业电商化、数据化、平台化、品牌化,打造数据化酱酒企业,塑造全民喝酒、全民创富的贵州酱香白酒新标杆”。果真如宣传这般?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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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背景,现状如何?

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酒掌柜”的主体经营公司为贵州黔城古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林果,监事为陈德贵,财务负责人为周晓丽,大股东为刘林果(持股100%),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0元,参保人数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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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然而,我们通过“酒掌柜”的注册链接www.qianjiwl.xyz发现该网址的主体备案公司为四川乾技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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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四川乾技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开奎,监事为秦虎,大股东为张洪强(持股51%),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0元,参保人数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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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另外,据企查查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大股东张洪强曾多次被执行限高消费,执行总标的161.06万元,未履行总金额161.06万元。同时我们发现该公司先后还存在4起司法案件,以及名下投资持股的两家公司的股权被冻结、被执行、限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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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从上述资料中我可以看出“酒掌柜”的注册网址备案公司可谓是千疮百孔,各种司法案件,以及被执行、限高消费。至于该平台所宣传的是由贵州黔城古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运作的这一说法,我们一直无法联系到贵州黔城古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官方客服,对此还无法查实,我们会持续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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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该平台宣传资料

封坛投资、推广奖励双重收益,如何运营?

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参与用户封坛购买成功后即为收藏,收藏后次日起,每日获得订单金额的0.25%奖励,参与用户可以随时选择撤回封坛资金。共有两个选择;取酒(公司将酒发给用户,结束封坛收益)、回购(公司返还用户封坛酒款,结束封坛收益)。另外,直接推广用户参与每天可以获得下级封坛金额的0.01%,间接推广用户参与每天可以获得间接下级封坛金额的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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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同时,该平台为了鼓励参与用户积极推广市场,设置了4级代理,当达到不业绩要求时可以享受不同的绩效奖励。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店长、个人封坛499元,推广5名直属有效用户,享受团队封坛绩效0.01%的奖励;

经理、个人封坛998元,推广15名直属有效用户,团队封坛业绩达到2万,享受团队封坛绩效0.02%的奖励;

总监、个人封坛1996元,推广30名直属有效用户,团队封坛业绩达到20万,享受团队封坛绩效0.04%的奖励;

董事、个人封坛2994元,推广50名直属有效用户,团队封坛业绩达到100万,享受团队封坛绩效0.06%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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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从上述制度中,我们不难看出,参与用户把钱用来封坛投资,每天可以获得0.25%收益,也可以称之为利息。然后参与用户想要获得更多的收益,就需要通过团队体制内源源不断的拉人头投资。如此庞大的现金集资该平台又会如何做到用户的资金保障呢?试问如此操作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至于以“全民喝酒、全民创富”的酒掌柜今后如何发展?以及该平台现推行模式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与整改?对此,侠X态度持续保持关注。文章来源:侠x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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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舆情观察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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