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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这起案件当中,被告人没有退赔赃款引发了一起民事诉讼,现在小朱要承担20%的先行赔付的责任。但案件还在侦办过程中,如果最后抓到了主犯、退赔了赃款,那么小朱先行赔付的20%的款项应该怎么计算呢? A1: 如果说诈骗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了,诈骗的这些款项也全部退赔了,这个时候,先行赔付的20%就要退还给小朱。如果不退还,那么受损单位就获得了超出自己损失的赔偿,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这构成了不当得利。所以此时由单位向小朱退还事先赔的那20%才符合法律关系。 Q2: 除了小朱之外,行政小杨和蒙总也都有失察的责任,但为什么最后法院要判决小朱先赔这20%的款项呢? A2: 这里就是《民事诉讼法》上一个根本性的原理,民事官司是不告不理的。换句话说,虽然行政小杨、蒙总、小朱都有过错,应该都就自己的过错范围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但具体让谁去赔这是由公司去选择的。选择小朱赔那20%,小朱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打个比方,假设蒙总应该承担20%,小杨也应该承担20%,这时候公司是可以自行选择的。而对于小朱来说,虽然单独让他去进行赔偿,从他个人角度看好像不公平,但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无论要求三个人赔还是他一个人赔,他赔的都是自己那20%,并没有多赔一分钱,只担负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而且他不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赔偿了,他可以再要求返还。 Q3: 电信诈骗分子直接盯向公司的财务人员然后实施诈骗,这种案件也是常见的,而且风险非常之大,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A3: 对于财务人员来说,不能轻信QQ、微信要求自己打款的信息,这样的信息一定要去核实。财务操作当中该走流程、该走过程去审批一定要按流程去做,按流程去做了就没有过失,没有按流程去做就是存在过失的。对于公司来说也是一样,有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建立了完善财务制度有没有真正地去执行?所以这里最核心的就是尽到谨慎注意,保障自己没有过失,是使自己从风险社会当中脱困,免于承担赔偿责任的要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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