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友

598

积分

管理员

发表于 2023-7-11 17:50:10 |显示全部楼层
w1.jpg

w2.jpg

    近日,雨山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与前罪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该判决已于2023年7月10日生效。
w3.jpg

w4.jpg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被告人叶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端某某、王某某(均另案处理)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转移电信诈骗犯罪所得资金,仍提供保证金并纠集徐某某、刘某某(均另案处理)以及由徐某某、刘某某邀集的杜某某、刘某某、林某某、左某某(均另案处理)、陶某,使用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红旗南路支行等网点开户的银行卡,接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资金,取现后交由端某某等人以购买虚拟货币的方式予以转移,共计人民币 731533.37元。

w5.jpg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明知是他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仍介绍人员帮助予以转移,共计人民币731533.37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叶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1月10日被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法院综合考虑叶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及悔罪认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w6.jpg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w8.jpg


法官提示

    电信网路诈骗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会将赃款分成多笔,通过银行卡、手机银行等多种方式,把赃款洗白、稀释成“正常资金”,最终回到犯罪分子手中,增加公安机关追查难度。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赃款,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否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来源:雨山法院



(2023年第143期/总第2199期)

w10.jpg

本文来源于诗城法苑公众号
返回 发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Archiver|手机版| 反传销咨询救助网  

Copyright © 2001-202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X3.4( 蜀ICP备14017371号-1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