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友

598

积分

管理员

发表于 2023-7-15 14:09:17 |显示全部楼层
w1.jpg

学习路上

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8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w2.jpg

全市各级团、队组织,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们:

近年来,随着网络通讯的不断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多发频发状态,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身份通过网络、电话等实施诈骗,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网络用户主要群体的青少年,已经成为此类犯罪侵害的主要群体之一,为更加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防范意识,保护广大青少年的权益,在此,共青团晋城市委、晋城市少工委向全市各级团、队组织、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防诈骗意识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注册、填写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更不要向陌生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汇款,坚决守牢钱袋子,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二、积极参与反诈骗宣传

全市各级团、队组织要开展反诈知识主题团、队日活动,提升广大青少年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和防范能力,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积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防骗知识、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全国反诈热线96110,不断拓展社会宣传覆盖面,引导身边人不听不信不转账,倡导身边人在单位、在社区当好反诈宣传员,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三、主动配合反诈骗工作

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要及时举报。如遇到本人或亲友被骗,不要有侥幸心理,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并及时报警,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拒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拒不参与“吸粉引流”等网络黑灰产业犯罪。不贪图小利,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个人身份证、手机卡、银行账户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四、牢记“三不一多”原则

广大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们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无论骗术怎么变,以不转账应万变。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处于案件高发期和治理攻坚期,提高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共同参与、共同抵制各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刻不容缓。请全市各级团、队组织,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们携起手来,筑起防范电信诈骗的坚强堡垒,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城贡献青春力量!

供稿:团市委权益部

END

w3.jpg

青春晋城微信公众号长期征集原创稿件,多多益善。题材不限,图文、音视频、动漫、长图海报,来者不拒。如有优质创意及线索,或是对本平台的意见,请随时与我们分享!
联系电话:0356-2198947      

联系邮箱:jcccyl@163.com

w4.jpg

本文来源于青春晋城公众号
返回 发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Archiver|手机版| 反传销咨询救助网  

Copyright © 2001-202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X3.4( 蜀ICP备14017371号-1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