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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22:05:26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怀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6·29张某利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在怀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张某利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薛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15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利以参加“香港金必来复利投资计划”为由,利用网上“GBL自由复利系统”,以拉人头入会的方式,发展了犯罪嫌疑人郭某久、薛某等六人为下线,后犯罪嫌疑人郭某久等人又分别发展大量下线组织传销活动。经过两个月的经营,该组织共计发展120多名下线且层级在三级以上,涉案资金19万元。


该案是怀远经侦成功侦办的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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