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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重点打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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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08:58:00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部门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当代生活报   2009-07-08          ■ 生活报记者 胡玲玲 通讯员 毛国兴
  生活报记者 胡玲玲 通讯员 毛国兴   
  本报讯  昨日起,南宁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对假借“直销”和“扩张业务”的名义,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连锁加盟”、“纯资本运作”等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将予以从严从重打击。
  今年上半年,整个南宁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5次大规模打击传销行动,清查传销窝点845个、教育劝返传销人员4966人,立案查处非法传销案件11件,查缴传销物品一批,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传销骨干人员134名,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在南宁市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传销活动也随之出现新的特点,有的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一些组织还租用境外服务器进行传销,违法活动更加隐蔽,发展人员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这些新特点表明,传销组织活动越来越隐蔽、不易发现,传销在南宁城区及各县仍有扩大蔓延之势。对此,南宁市工商局采取了相应措施,通过成立打传执法队、实行重拳打击方式与建立打传档案、知己知彼的策略结合,开展打传百日行动。配备专门人员、车辆、办公室和部分执法装备,协同公安部门深挖案源、查处重要传销案件、清理传销窝点、查获传销头目、教育和遣返传销人员。
  此外,工商部门今后打传工作还将放在5个重点上面:一是查处为支持北部湾建设“介绍工作”、“投资”、“创业”为幌子,诱骗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退伍军人从事传销的行为;二是以“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三是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四是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五是严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

http://epaper.gxnews.com.cn/ddshb/html/2009-07/08/content_1484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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