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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7 15:14: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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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自2017年上半年以来,同案人刘某木(另案处理)先后组织领导同案人吴某烈、潘某安、梁某顺、吴某彬、吴某登、兰某权(均另案处理)等人及下级人员,从山西大同陆续来到南阳进行诈骗活动。

该团伙从上到下设有老总(总经理)、经理、主任(主任从上往下又分为网上领导、课堂领导、寝室领导)、主管、业务员等5个层级。该团伙以租赁的寝室(窝点)为单位,一个寝室设一名寝室领导,十几个寝室为一个课堂,课堂领导负责课堂日常工作,网上领导负责1至3个课堂,经理负责收取名下课堂办理产品的资金后进行部分分配,剩余资金上交老总。

该团伙的寝室一般有7-9名成员在一起吃住,成员之间相互交流,寝室地址不定期进行变换,寝室成员按照规定的诈骗话术进行学习,继而利用信息网络,采取诱骗手段实施诈骗犯罪。2014年12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袁某刚先后任该团伙寝室主任、课堂主任、网上主任等管理职务,组织、教唆下线人员诈骗多名被害人84.8万元。

【裁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袁某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退赔被害人损失。

【典型意义】

本案系团伙犯罪,犯罪集团利用传销模式发展诈骗成员,计酬返利,不断发展壮大,内部层级严密,分工明确,组织特征鲜明。本案诈骗集团犯罪手段新颖,犯罪分子利用信息网络,采取诱骗他人以每套2900元的价格购买产品加入该团伙,配合团伙成员以生病出事故等理由骗取家人财物、以谈网恋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等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犯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提醒民众注意,在遇到相关创业、投资项目时,要仔细研究其商业模式,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只要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请提高警惕,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只会落得血本无归,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此文来源:天平南阳,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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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李旭反传防骗团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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