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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9 14:36:42 |显示全部楼层
南康区公安局关于征集吴海艇涉嫌合同诈骗、诈骗、非法集资犯罪线索的通告来了w1.jpg

南康区公安局关于征集吴海艇涉嫌合同诈骗、诈骗、非法集资犯罪线索的通告来了w2.jpg

南康区公安局关于征集吴海艇涉嫌

合同诈骗、诈骗、非法集资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惩治合同诈骗、诈骗等犯罪活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已对江西航海汽贸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诈骗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吴海艇执行逮捕及移送审查起诉,现就案件侦查工作公告如下:

1、为彻底查清犯罪事实,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犯罪嫌疑人吴海艇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要求向吴海艇及其相关公司付款购买车辆且未交付车辆,或购买“优惠券”、支付“垫票款”未收回资金,资金受损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合同及交易明细等证明材料,于2024年09月30日前到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请各受损人合理安排报案时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逾期不报案视为自动放弃。

2、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在侦办江西航海汽贸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吴海艇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犯罪嫌疑。

为彻底查清犯罪事实,切实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要求向吴海艇提供借款或投资款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借据及交易明细等证明材料,于2024年09月30日前到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请各借款、投资受损人合理安排报案时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逾期不报案视为自动放弃。

3、为了最大程度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公安机关将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现敦促接受吴海艇非法资金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于2024年09月30日前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接受吴海艇非法资金及使用资金情况,并提供销售合同、收款交易记录、交付车辆凭据等证明材料,对于使用吴海艇提供非法资金购买的相关资产不得再次交易转让,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各受害人、集资参与人均应通过报案依法履行权利,任何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活动,对任何形式的组织、串联非法集会以及干扰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报案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南康区东山街办东山南路86号1楼103办公室)

联系人: 黄警官13766345630  杜警官15270737027

联系电话:0797-6611242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南康区公安局     2024年8月30日   

来源:南康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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