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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3 13: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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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关于关于陕西锦绣腾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海誉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陕西锦绣腾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海誉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由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办理。为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凡在陕西锦绣腾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海誉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尚未前来报案的群众,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宣传材料等资料到公安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101室提交报案材料。
二、该案非法集资行为涉及的业务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将本人在上述公司任职期间收取的工资、提成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并主动到公安机关确认。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是本通知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警官、于警官
18591897713、029-86772707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2024年9月11日
来源:西安碑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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