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友

0

积分

等待验证会员

发表于 2024-10-21 14:51:14 |显示全部楼层
“海银财富”成都分公司涉嫌非吸案最新通告来啦!w1.jpg

2024年10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情况的通告。具体如下: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已对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先后依法对谢某、刘某某、陈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应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自己在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等与案件有关联的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私自截留投资款等赃款全额退缴。

二、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投资和收取利息所使用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原件(银行流水打印日期应为首次投资时间起至完全不返息日止,需完整准确显示交易流水信息,对手信息)、投资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出借协议原件和复印件等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取证调查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法侦办案件,并及时公布案件侦办进展情况。

如无法实地报案,投资人可将以上材料邮寄至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标注“海银财富报案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325号,邮政编码:610011,收件人:代警官)

三、核实登记地点: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325号)

联系人: 代警官、熊警官

联系电话:028-87330126

目前,公安机关正全面搜集犯罪证据,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全力开展追赃挽损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伙权益。

请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取证工作,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2024年10月16日  

附原文通告:

“海银财富”成都分公司涉嫌非吸案最新通告来啦!w2.jpg

来源:成都锦江公安

反传防骗,我们一路同行!

请关注本公众号,你的每一次转发,更多人将不再被骗!如要爆料,添加微信号:LJZXD333
如果不想错过利箭在行动的每日推送,就点个【赞】和【在看】吧
“海银财富”成都分公司涉嫌非吸案最新通告来啦!w3.jpg

本文来源于微信文章公众号
返回 发新帖 回复
热门图片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Archiver|手机版| 反传销咨询救助网  

Copyright © 2001-202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X3.4( 蜀ICP备14017371号-1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