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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9-4-25 17:15:17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字货币投资陷阱
案例:虚拟货币网站的突然消失。

一家网站名叫莱特中国的公司发行了一种新的虚拟币,并进行集资。在工信部的网站备案系统中,这家公司真正的名字并不叫莱特中国,而是叫瑞通光泰。公司广告宣称未来微信之间的交易,包括微商都会使用他们发行的这种网络货币进行结算,如此光明的市场前景,巨大的投资回报,让不少投资者动了心,放松了警惕。

就在这些投资者还沉浸在发财致富的幻想中,现实的情况却让他们清醒起来。这家公司先是网站突然无法显示,随后,QQ上的客服人员将全部投资者拉进了黑名单,眼下,他们投资的资金也是不翼而飞。

          案例分析

(1)案例定性:所谓的虚拟货币,不是货币,不具备货币的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它不能作为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

(2)投资要点: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虽然名字带个“币”字,但它不是流通货币,目前还没有任何国家把它当作法定货币。场外交易更是难以把关监管,风险更高,除了虚拟货币本身存在的价值泡沫破裂风险外,还要警惕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传销诈骗等陷阱。

虚拟数字货币骗局屡见不鲜,骗局横行需及时维权!-2.jpg

         二、投资要点总结

1.借新还旧、庞氏融资:很多投资陷阱往往初期回报还不错,但背后往往是借新还旧、庞氏融资。这类投资骗局,往往具有不断滚动发行、募集规模在短时间内暴增的特点。

2.承诺固定收益:最新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面对不保本、不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更多考验的是投资者掌握理财知识水平以及识别风险的能力。所以,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必须符合当前理财产品的投资变化趋势,而不是执着于产品的固定收益。

3.警惕高收益诱惑:高收益下一定存在高风险。目前主流理财方式的年收情况如下:

(1)2018年央行定存利率,1.5%(1年)、2.1%(2年)、2.75%(3年)、2.75%(5年);

(2)储蓄国债,年收率3.9%—4.3%;

(3)货基,年收率3.5%—5%;

(4)银行理财,年收率3%—5%;

(5)互联网理财,年收率6%—12%;

(6)股票、 股票类基金等,年收率是浮动的。

以上这些理财方式,基本上是固定收益类产品,只有股票、股票类基金属于权益类产品,收益是浮动的,风险也更高。

4.底层资产不清晰:任何一种金融产品,不管包装得多复杂,也一定有底层资产,否则这个产品就是无源之水。底层资产不清楚,上层产品随时都会坍塌。

我们的目的是追回损失,曝光更多的虚假平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心协力打击哈哈平台,追回被骗的资金!我们是专业处理:外汇黄金,期货现货,期权配资,微盘策略等金融骗局,承诺事前不收任何费用。咨询:1351724271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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