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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9-5-3 10:02:09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比特币、区块链在投资界引发大量关注,不法分子趁虚而入,滋生了大量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传销、诈骗犯罪。大批投资者抱着“快速致富梦“传销币”,最终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眼下区块链大热的背景下,很多投资者开始纷纷试水币圈,那么作为一些投资新人我们到底该如何辨别真假虚拟币呢?

真正的区块链本来就偏向于技术,各类概念一大堆,不容易理解很正常,而传销一旦披上了数字货币的外衣,便具有很强的虚拟性、跨地域性、隐蔽性、金融性和更具欺骗性等特点,我们很难分辨一个币种是不是传销币。但不管怎样,我觉得传销币和一般的数字货币,还是可以通过某些特征来分辨的。

你投资的到底是不是传销币?看完这篇文章相信你心中应该明白了-3.jpg

1、项目本身属性:数字货币有2类,一类公链币,一类Token代币(基于公链的DAPP应用型代币或基于公链性能改善的技术类代币)。公链类币种代码是开源的,Token代币基于公链智能合约发行,两种都是可以查询到货币发行的总数量、流通量,转账交易记录等,比较公开透明;

而传销类币种,代码不开源,货币的发行量或是转账交易记录无法查询和确认的,大概率采用的是中心化记账的方式,本身极不透明,可以无限发,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2、代币发行方式:数字货币主要是通过一级市场(ICO融资)和二级市场交易(交易所买卖),以及通过挖矿来获得代币,虽然也有项目方或交易所的活动代币奖励,但获得的人数和数量都太少,可以忽略不计;

而传销币主要是通过拉人头、发展多级下线来获取奖励代币,或者通过购买不同等级的虚拟挖矿权益等方式来获得代币。

3、是否保证收益:数字货币市场本身无序,币价涨跌幅度不定,风险特别大,谁也无法预测。因此如果某个币种,特意宣传承诺币价只涨不跌,或是持有一定数量的代币,就能获得定期分红,就很有可能是传销币。

4、交易方式:数字货币都可以在交易所自由买卖交易,而且一般都是在比较正规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甚至有的同一个币种会有多家交易所支持交易,并且是自由充提币的,同时不同的人之间可以点对点转账交易;

而传销币一般只能通过场外交易或者内部私下转账交易,有的是在自己内部的交易平台交易,而且不能自由的充提币,同时价格还存在受到机构或个人的高度控制的现象,容易造成价格快速上涨的错觉,但用户往往无法进行交易或提现。

国内有很多所谓的“区块链”项目,团队领导人经常使用的八大手法:

1.投资越大,矿机功率越大

2.持币越多,算力越高

3.只涨不跌,单边上扬

4.公司持有(砸盘)币远远大于流通

5.把以太坊浏览器叫开源代码

6.未来我们超越比特币

7.政府支持试点单位

8.中国梦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你投资的到底是不是传销币?看完这篇文章相信你心中应该明白了-4.jpg

(谨以此图,表达此时的心情)

例如最近法治周末报道的大唐币案件:18天、1.3万余会员、8600余万元……4月15日,全国首例打着“区块链”这一网红概念,实则“新壶装老酒”的大唐币特大网络传销案被西安警方成功破获,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在4月17日的案情通报会上,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介绍道,根据前期线索,犯罪嫌疑人郑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打着“区块链”概念,与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营销副总勾某等9人,于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

为吸引人投资大唐币,该团伙自行操纵大唐币每日升值幅度,并且设置“持币生息奖”吸纳会员;同时,他们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实施分代管理,设置“分享收益奖”进行奖励;对10个层级、148人组成的营销团队设置“团队业绩奖”,根据营销团队业绩进行奖励。

而与以往的传销组织不同,该组织没有选择隐匿在小区避人耳目,而是将办公地点设在豪华、气派的写字楼内,并且在网上音频平台持续做宣传。此外,该团伙还花3万元请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长,将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以扩大影响。

同时,该组织还先后去国内外多地召开虚拟货币的推介会,推介虚拟货币时,其号称会员只要投入300万元,每天可生利8万元,一个月就可以获利200多万元。而会员在平台注册后,会员之间进行交割,平台不退币,也不返现。

4月15日21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在陕西西安、浙江宁波等地集中收网,将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查获,6个传销窝点被捣毁,冻结涉案账户42个,涉案金额高达8600余万元。

除了大唐币这种形式的传销币外,目前市场上还有很多打着区块链概念的资金盘项目,据澎湃新闻报道:通过裁判文书网,以“虚拟货币”+“传销”为关键词,对2014年以来由各地判决的141起刑事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发现至少65种“传销币”复制此类套路,337名传销头目被判刑,他们欺骗数千万投资者至少100亿余元人民币,超半数被传销头目用于个人消费挥霍一空。

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的141起虚拟货币传销案例中,最新一份判决系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此类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加态势,2014年法院判决5起,此后呈倍数增长,到2017年增长到62起。

经统计,141起虚拟货币传销案共涉M3币、暗黑币、亚洲币、恒星币、金缘购物联盟电子币、长江国际虚拟币、奇乐吧、微视传媒电子币、分红点币、虚拟金币、HGC、COA、LFG、SRI、bismall、AHKCAP、CPF、亿分、K币、R币、百川币、K宝、中富通宝、红通币、雷恩斯电子货币、环球贝莱德一号理财币、格拉斯贝格、BCI、M币、翼币、EV币、业绩币、FIS、U币、ES、藏宝网业绩币、汇爱电子币、建业盘电子币、补助币、高频交易币(HFTAG)、开心复利币、快联网站虚拟货币、世华币、恩特币、CPM、克拉币、至尊币、五华联盟虚拟币、美盛E、中华币、米米虚拟货币、FIS、世界云联云币、利物币、马克币、无极币、ATC、IPC、中央币、五行币、汇爱币、航海币等至少65种名称的“虚拟货币”。

根据裁判文书披露的数字,这些案件涉案总额至少达到10060846440元,平均每种“虚拟货币”背后的传销组织非法敛财约1.547亿元人民币。

这141起虚拟货币传销案中,部分判决书公布了传销组织发展下线的人数,澎湃新闻统计发现,这些虚拟货币传销组织在国内发展会员至少15653622人次。

那么,对于初入此行的小白或者投资者,该如何分辨数字货币的真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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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是今年的风口和趋势,选择对了,是可以创造巨大财富的,但也正因此,让无数的骗子有了可乘之机。

希望您在选择区块链项目前,做好充分的了解,如果不符合上面标准的项目,即使他的模式有多好,增值再高,也只是披着华丽的外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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