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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16:03:40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该公司的一些资料:

点网会员登陆系统后台网址  http://www.vipdian.net.cn
点网搜索网站http://www.dian.net.cn        
公司介绍http://www.dian.net.cn/dianwebxi.html
企业级信誉,用实力打造互联网络第一品牌http://www.dian.net.cn/chengnou.html      
公司注册信息查看,北京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hd315.gov.cn/
公司名称:北京小南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号:110105011142943         
备案公共信息查询:  http://www.miibeian.gov.cn/
点公共查询,然后里面输入dian.n

我们再来看看该公司的推广模式:

“点网搜索引擎”广告位推广奖励制度:

一、 在优惠期间内,您只需要投入300元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搜索引擎广告位,这是不受点击次数限制的,而且公司还将额外赠送100股的“消费股”。公司采取全新的营销模式,把传统特许经营、传统销售、传统店铺经营的精华结合在网络营销中,独创了“消费者股东”制度,让消费者参与公司运营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将以往的公司独赚利润转变为消费者共同分配利润。

二、 如果您已经成为了我公司的“消费者股东”,而且您推广两人以上做广告,您就可以得到公司给您的团队广告奖,换句话说就是您可以在成为“消费者股东”后,继续推广给他人做广告或者介绍他人来买广告位(前提是已交费),那么公司都会奖励您30元(这指的是由您亲自推广的第一个人);那么如果这个第一人又推广过来一个人购买广告位,只要是公司的“消费者股东”并且又在公司消费了,那么公司就会又拿出来20元钱作为给您的奖励;如果由您介绍的第二个“消费者股东”又介绍来一个人作广告,也就是第三个人,那么您也会有10元广告提成奖励;依次类推第四个到第十六个推荐做广告的广告提成均为5元。可是如果达到了十六个人以上的话,那么您就不会在继续得到这个30元,也就是说您的直接奖励截止到第十六个消费股东(包括第十六个)。

    北京小南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点网搜索引擎(京ICP证090262,截至09年5月18日权威评估机构评估其无形资产10020.31万元),具有全球首个收录150多亿的网页,日更新10亿多页面的中文搜索引擎,被公认为第三代智能搜索引擎的代表, 1在本公司,您只需要投入300元就可以享受免费一年在本公司搜索引擎首页发布广告的权益(此广告不受点击次数限制的,市场价600元),各大搜索引擎均可收录,让你的产品和服务迅速传遍整个互联网 2公司还将额外赠送100股的“消费股”(每一位消费者股东都有公司颁发股权证书,可以在点网消费者股东的交易平台上自由交易),公司会把公司每个财政年度税后利润的20%拿出来给股东加权分红。 3 推广有奖励,奖金拨付高达60%以上,支持16级广告推广提成,公司会提供几千元的正版推广软件。 4 “消费者股东”介绍的客户在点网搜索引擎做广告可以得到30%的提成。 5 推广10个以上正式的消费者股东可以申请会员代理中心,代理中心具有开通正式会员的权限,每开通一个正式会员公司给予15元的代理费今天,大家与点网一同起步,就等于多少年前与百度一同起步一样的未来和结果,遗憾的是百度公 司没有给你参与财富分配和一同起步的机会,只有让你做消费者和顾 客用户的角色,而点网能让你以消费者股东的身份参与点网启动国际化战略和公司成功上市后的成果分享。

看了“点网搜索引擎”广告位推广奖励制度,狐狸的尾巴就露出来了!这种通过交入门费,再层层去提成,形成上下线关系的模式就涉嫌传销。

该网站专职人员对下线人员的辩解:

1.网络传销和网络营销最大的区别就是网络传销收取会员的高额入会费用,经营者不是以营销商品为目的,而是靠会员的高额入会费来获取利润;而使用点网搜索引擎平台工具,成为点网会员不需要会员交纳任何入会费(大家可能有一点会觉得有些疑惑,为什么从试用会员成为正式会员需要汇300元给点网的公司呢?注意:这可不是传销的产品入会费呀!这300元相当于一场交易,300元可以买到什么呢?100股的股份,获取提成的权利,一年搜索引擎的免费广告信息发布的权利,和16个永久前台广告位,只不过这是一种无形产品的交易,而传销却是一种不涉及产品营销价值的行为),全部建立在免费、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只有有效协助推广,才能获得提成。因此属于正当的网络营销,请您放心。我们公司运做模式采用的是21世纪的新商业模式﹐不再是公司或集团独赚的情形了﹐而是公司结合消费者﹐与顾客合作﹐把消费者纳入为公司的股东。公司就以合作的方式将分红回馈给消费者﹐让消费者赚取广告费及成为公司的股东。这已是无法拒绝的大趋势。
2.如果你认为上面是一些空道理的话,请你到网上查一下“点网搜索引擎”和“消费者股东”的商业模式,传销是没有经济实体支撑的,而点网已经存在(网址 www.dian.net.cn),而且还是未来百度的竞争者,如果一个规模这么大的机构,他能如此公开的来传销吗?如果是传销,那么你认为我现在还有在这跟你在这说话的资格吗?我不早在公安局了呀。你说呢?
3.如果你还是不相信的话,可以,让我拿岗岗的事实来征服你吧。那你就去查备案吧,你可别说这个网站是假冒的呀!备案公共信息查询:   http://www.miibeian.gov.cn/点公共查询,然后里面输入:京ICP备09025452号,如果你不会查,我来手把手教你(QQ截图片教你),你没看到备案,我决不罢休,硬要你看到官方文件为止。

其实他的辩解很苍白无力,虽然投资不大,社会危害不是太明显,但按《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肯定涉嫌传销,300元是变相的入门费,而且每个上下线人员所拿的提成都来自于这个入门费,并不是销售什么产品的合理的利润的再分配!

有合法的手续也要合法诚信经营,经营活动不合法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很多被查处的传销企业都有合法的手续和身份,所以我们更要警惕那些打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旗号,但行传销之实的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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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16:22:19 |显示全部楼层
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一个为其摇旗呐喊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qq549070442),我们不要为他们迷人的口号和诱人的回报所迷惑,现摘录如下:

第三代搜索引擎  点网  好商机,好网赚!骗子?传销?

     朋友你好,欢迎来了解第三代搜索引擎——点网,把握商机,早日实现财富自由!——日赚三千不是梦!

一、点网简介:
1.官方网站:http://www.dian.net.cn 可以先体验一下点网的搜索效果,搜索结果和搜索时间,可和百度进行对比,就可以看出点网的发展前景!

2.公司介绍及其合法性:http://www.dian.net.cn/dianwebxi
还可以到网上工商查询公司注册信息查看,北京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hd315.gov.cn/
公司名称:北京小南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110105011142943        
备案公共信息查询:  http://www.miibeian.gov.cn/点公共查询,然后里面输入dian.net.cn

3.免费注册机了解,把握先机!
点网搜索免费注册及了解:http://51.dian.net.cn/show.asp?action=yzend&nos=9463053447953   进入翻至底部点进入就可注册
朋友们:目前全国都在抢着注册哦!
后台登陆: http://51.dian.net.cn

更多可以加我QQ;549070442
朋友你好,如果你错过了谷歌,百度,但是千万不要在错过这个机会,第三代搜索引擎点网搜索隆重上市,也是首家采取电子商务模式推广的搜索引擎!
希望你不要错过这次机会,好好了解!

二、点网奖金制度介绍:
本公司采取的推广制度是一层多点,一点多层的推广单线也可以受益
奖励一:推广奖励
你只需要投入180元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搜索引擎其中100元是你在本公司的股金(每股一元),80元是股东在本公司的消费,  本公司采取推广奖励的机制支持多达12级提成,一层提成45元,二层提成5元,三层提成3元,四层提成3元,五层提成3元,六层提成2元,七层股东提成2元,8层股东提成1元,9层股东提成1元,10层股东提成1元,11层股东提成1元,12层股东提成1元。
奖励二:广告商加入奖励
消费股东介绍的广告商进入我们的搜索引擎做广告,公司会给股东介绍人20%的直接奖励,上级股东可以享受下级股东每层2.5%广告商的广告费。
比如你推荐达到第12层的会员介绍了客户投入了600元做广告,那么这个股东他可以拿到广告商的20%的广告费上面每层会员都可以拿到2.5%的广告费。
奖励三:股东在本搜索引擎做广告享受5折优惠 ,80元可以冲抵广告费。
奖励四:团队奖:当你的团队的正式股东满。
1000人 奖励:5000元有权购买股权1000股
2000人 奖励:10000元有权购买股权5000股
5000人 奖励:25000元有权购买股权10000股
10000人奖励:50000元有权购买股权20000股
此奖励可以提现(奖励不可以重复享受,只享受一次),也可以作为公司的股权,参加公司的年度分红。团队领导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以授权成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代理商,每个地市级只有一个代理商,先进先得。
公司承诺:股东满一年后因个人原因想退股的公司会按照原价位的100%回购股东股份,解除股东的后顾之忧。如不退股公司会把公司每个财政年度税后利润的20%拿出来给股东加权分红。

点网搜索免费注册及了解:http://51.dian.net.cn/show.asp?action=yzend&nos=9463053447953   进入翻至底部点进入就可注册
朋友们:目前全国都在抢着注册哦!

三、为什么选择点网?
智者创造机会;强者把握机会;弱者等待机会;愚者错过机会。 一、分析IT市场的状况
1
.B to B(企业对企业):阿里巴巴,慧聪,金银岛……几万家
2.B to C (企业对客户): ……
3.C to C(客户对客户):淘宝网,ebay…成千上万家前景不明朗
4.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网易及各级政府网站…
5.网络游戏:盛大公司,巨人等…游戏生命周期短
6.即时通软件: QQ,MSN,…
综合以上特点:技术门槛低,竞争激烈成千上万家, 搜索引擎: 技术垄断性行业

二、搜索引擎的价值分析
什么是搜索引擎?
搜索引擎:以一定特殊算法在互联网中搜集发现信息,对信息进行理解、提取、组织和处理,并为用户提供检索服务。

搜索引擎的分类:
1.站内:只搜集本站内的信息
2.站外:将其他上千万家网站内的信息,用时零点零几秒的时间内给搜索过来
项目详细介绍及注册请登陆网站http://51.dian.net.cn/show.asp?action=yzend&nos=9463053447953   
更多详情请登录官方网页 http://www.dian.net.cn/dianwebxi.html


搜索引擎行业的分析
搜索引擎特点:技术门槛高,竞争对手少

Google :美国两个大学生布林和佩奇1999年创办,目前市值约2400亿美元,点击率每天上亿人次。
百度 : 李彦宏和徐勇2000年创办,目前市值接近200亿美元,点击率每天上千万人次。
雅虎: 1993年大卫□费罗和台湾华商杨致远创建
       2005年阿里巴巴拿出40%的股份置换雅虎中国的搜索引擎
       2008年6月微软出资446亿美元只收购全球雅虎搜索引擎业务
点(dian.net.cn):
   2007年集结国内外20多人的顶尖搜索引擎研发团队,历经两年多的时间定于2009年5月成功上线。

点(dian.net.cn)的品牌优势
1.客观优势:

  (1) 搜索量大,速度快
  (2) 收费低廉合理,效应不减,1块钱可以点击1000次。
2.运营优势:
   1、员工股
   2、代理商股


四、目前有些人问,我们这种方式是否属于传销或者直销?

答:我们公司运做模式采用的是21世纪的新商业模式﹐不再是公司或集团独赚的情形了﹐而是公司结合消费者﹐与顾客合作﹐把消费者纳入为公司的股东。公司就以合作的方式将分红回馈给消费者﹐让消费者赚取广告费及成为公司的股东。这已是无法拒绝的大趋势
一个有营业执照的组织会是传销吗


五、点网的媒体报道:
点网搜索引擎的高速发展时期来了,各大报纸的报道,你准备好了嘛
将会使公司高速发展起来。

法制晚报 国际·焦点版
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报屁股上花点小钱做的广告,也值得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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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16:32:24 |显示全部楼层
警惕:传销组织已经开始进入互联网行业-点网搜索!(文章来源:http://bbs.job88.com/space/viewspacepost.aspx?postid=691

今天收到一封邮件,发件人是“点网搜索”,题目是“火热招募原始股东及领导人”,至于怎么知道我的企业邮箱并发过来就不知道了,内容如下:



一看是第三代搜索引擎出来了,吓我一跳,互联网这玩意就是这样,天天在变化,光是口号就让人晕乎,今天还web2.0,明天就web4.0,一会B2B,一会P2P,一会SNS,今天还第一代,明天就第三代,呵呵,一笑而过吧。
不过我看了这网站的域名,dian.net.cn,能搞到这域名应该还不错,点网搜索这样的概念也似乎过的去,姑且先看看吧:
跟着链接进去就是一个注册页面,我对陌生的网站一般都是不会先注册的,于是看了看这个网站的首页:

是一个典型的搜索引擎的页面,不过这LOGO啥的做的也忒粗糙了吧?再点了点下面的“关于我们”之类的,全部是空的!这感觉就有点问题了。
随便输了一个“八方人才”的关键词进去,哇,更是吓我一跳:


首先,它上面的LOGO换成一闪一闪的了,看的极不舒服,其次搜索的内容页过于粗糙,一看就是山寨版的百度了,我的疑心更大了,这点网搜索究竟想干啥呢?
于是我还是注册了一个帐号登录了进去,这是会员中心的界面:


第一感觉:还是粗糙的页面;
第二感觉:会员中心特别的突出了“钱”这个点,到处都是钱的影子,我想应该就是一个骗钱的陷阱!

再打开会员中心的推广链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传销手法,里面用尽了传销那一套的术语:






详细地址:http://51.dian.net.cn/show.asp?action=yzend&nos=63581642153883

各位看到以上的图片应该都知道了,我也不用说太多。
现在传销组织太猖狂,每年很多的学生都被骗了进去,实在可恨,2009年我身边就发生了好几件这样的事情,感叹之余,希望大家能够提高警惕,不管传销组织怎样变花样,记住不贪图小利,踏踏实实才能赢得幸福快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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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09-8-21 11:40:46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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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09-8-21 13:25:45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目前这个说法不太准确:首先通过两点来说明一下点网的搜索引擎的合法性,刚才这位发帖的网友可能知识面不够全面,你所提供的是备案号是非经营性的备案号,而点网搜索引擎是申请了经营性ICP许可证号的,所以你自然查的地方是不对的,只有个人或者非经营性的网站才会申请非经营性的ICP备案号的;其二:点网搜索引擎的运做模式采用的是21世纪的新商业模式﹐不再是公司或集团独赚的情形了﹐而是公司结合消费者﹐与顾客合作﹐把消费者纳入为公司的股东。公司就以合作的方式将分红回馈给消费者﹐让消费者赚取广告费及成为公司的股东。这已是无法拒绝的大趋势。其三:你所得来的信息是否是由点网搜索引擎官方网站提供的,如果不是的话,真实性需要探讨.综上所述,我觉得我们看待问题的时候要有根有据,不能凭借自己的想像而去做,假如别人误解你了你会愿意吗?对此人的发帖我觉得需要提醒你一下,有待提高你自己的网络知识水平!先分清什么是非经营性的ICP许可证什么是经营性ICP许可证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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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4-21 01:55:17
楼主有病,一点常识都没有。所以只能是个打工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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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5-30 10:15:25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还用企业邮箱呢,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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