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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7 11: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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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日报客户端
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疑似密切接触者苗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月15日协查发现我县苗某某与某新冠确诊病例在2020年12月23日入住邯郸某同一宾馆(同住一楼层,期间未接触),现将苗某某在献县具体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0年12月31日下午14时由父亲驾私家车自衡水饶阳接回献县家中(银都花园);曾于2021年1月2日17时左右在银都蔬菜水果超市购物;1月3日16时30分去泰昌二期一楼超市购物,蔬菜区、火锅丸子区停留,出超市后购买了烤肠;1月6日17时左右在银都蔬菜水果超市购物;1月8日17时30分在银都双汇冷鲜肉蔬菜店购物;1月13日16时30分去泰昌二期一楼超市购物,牛奶柜区、鸡肉柜区和冷饮冰柜处停留;17时30分信誉楼一楼超市购物,蔬菜区停留。外出均全程佩戴口罩,其他时间未外出。2021年1月15日新冠核酸检测阴性。
请与苗某某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过相同活动轨迹的居民朋友注意:
1、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和村(居)委会报告,及时到献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献县人民医院或献县中医院发热门诊筛查就诊,向医生说明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疾控中心电话:4631791
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16日
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疑似密切接触者张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月15日协查发现我县张某某与某新冠确诊病例2020年12月24日同乘K262快车(同一车厢),现将张某某(住址农行家属院)在献县具体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0年12月27日下午由男友驾私家车自沧州西站接回家中;2020年12月28日15时在信誉楼四楼购物;12月31日14时在泰昌二期三楼鞋组购物;2021年1月2日-6日在邯郸,1月6日自驾返回献县;1月14日中午去了献县文化广场对面蜜雪冰城和文化广场西侧的过桥米线,之后去信誉楼东侧“叫了个鸡”买炸鸡,然后到泰昌二期二楼鲜花柜台购物;外出均全程佩戴口罩,其他时间未外出。于2021年1月9日,1月15日检测新冠核酸均为阴性。
请与张某某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过相同活动轨迹的居民朋友注意:
1、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和村(居)委会报告,并及时到献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献县人民医院或献县中医院发热门诊筛查就诊,向医生说明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疾控中心电话:4631791
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16日
来源 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 黄品超
流程编辑 刘伟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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