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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21-9-27 13:38:23 |显示全部楼层
购买“保险”,到期返还本金还能获得年息36%的高额回报?碰到这种好事,您可千万要擦亮眼睛,看看购买的保险产品是不是真的。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处非办公布一起通过虚构保险产品来欺骗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000多万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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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显示,梁某为某保险公司代理人,通过虚构险种、伪造保险公司印章、制作假保单等手段,以月息3%、年息36%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到期返还本金的名义向身边熟人推销,并与之签订保险合同。

经调查,梁某收到钱款后,一部分用于支付先前承诺的3%月利息;另一部分用于自己开销。刚开始梁某都能按期支付利息,随着找她投资的人逐渐增多,滚雪球式的经营几年之后,需要返还的利息也越滚越多,最终造成梁某无力按期支付本息。

后经投资人举报,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梁某共从22名客户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000多万元,最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2年,并判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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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以保险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屡有发生,其隐蔽性和欺骗性很高,主要表现为:

虚构保险产品。不法分子往往以投资项目急需资金为由,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到期不还本继续滚存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代销第三方理财。不法分子高利诱惑保险代理人,让其代销理财产品,造成客户认为是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假象。这类情况一旦资金链断裂,发行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机构和集资人,往往人去楼空。

伪造单证公章。不法分子用伪造的保单合同、投资理财协议来和客户进行签约,并以自购的收据、公司作废收据代替发票甚至真接手写欠条,最后在伪造单证或欠条上加盖私刻的公章,骗取资金。

提  示

保险消费者买保险时要通过官网查证(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者致电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客服人员等方式核实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真假。交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并认真鉴别保险单证的真伪: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先返息”之类的说辞,不要被小礼品打动。消费者不要与保险代理人签订个人性质的投资理财协议,不要接收代理人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消费者在缴纳保费时,应选择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不要通过现金、POS机、第三方支付向代理人进行缴费。购买一年期以上保险产品后,积极配合公司微信、电话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害,如果购买上述保险产品未接到回访电话,或者发现代理人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本文来源于打传规直联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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