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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3 08:52: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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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柳林公安坚持快出警、快侦破、快追赃、快挽损,成功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有效的震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升市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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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石西派出所接到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断卡行动”开卡线索信息后,立即组织警力快速核查,近日,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星、温某。经查:温某的银行账户涉及10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21年9月11日至9月12日支付结算金额达535万余元。2021年9月上旬,犯罪嫌疑人王某星为了获取个人利益,从温某手中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温某名下中国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三张银行卡,已经绑定三张银行卡的手机卡一张,中国工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U盾各一个,后将购买来的三张银行卡、手机卡、U盾连同自己办理的一张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卡,在山西省吕梁市火车站以4000元的价格售给一名陌生男子。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星、温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30日,金家庄派出所连续破获两起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案。近日,金家庄派出所在治安大清查中发现白某和郝某有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的嫌疑,后对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调查,发现其银行卡存在异常,疑似涉诈账户,遂将白某和郝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两名嫌疑人均以一千元左右的价格,将自己的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较大。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白某、郝某均对其非法租借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柳林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时刻警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妥善保管好个人的微信号、QQ号、支付宝等虚拟账户以及银行卡、手机卡,出租、出借、出售上述卡号、账号、账户,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于柳林警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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