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乐游国际”的网站服务器在美国,打着旅游旗号,以网络为平台行传销之实,上当受骗者众多。
运营模式
一.消费返利奖:每单1000元。送旅游卡一张。
旅游卡数量 | 日最高返利 | 返利日最高限额 | 消费1张 | 25元 | 1500元 | 消费或销售1张 | 55元 | 1800元 | 消费或销售2张 | 80元 | 4000元 | 消费或销售3张 | 110元 | 8000元 | 消费或销售4张 | 160元 | 15000元 | 消费或销售5张 | 220元 | 22000元 | 消费或销售6张 | 280元 | 28000元 | 消费或销售7张 | 360元 | 70000元 |
二、直销奖:10% 奖金秒结秒算
三.管理奖:
1、直接销售3--4张旅游卡,可享受1--10代见点10元。11--20代的见点5元,21--30代的3元。
2、直接销售5--6张旅游卡,可享受1--10代见点20元。11--20代的见点10元,21--30代的5元。
3、直接销售7张旅游卡,可享受1--10代见点30元。11--20代的见点20元,21--30代的10元。
四、申请报单中心:一次购买20000元电子币,才能申请报单中心,报单中心每单补贴3%
五、重复消费:自动循环,每次扣奖金的10%。扣到1000元,自动进入系统排列,无限循环 (循环编号自己设置)电子商务网络维护费100每单,在首次奖金中扣除。 秒薪秒结,提现24小时到账,奖金扣税10%,提现手续费5%,提现500元起,转报单货币200起。
“香港乐游国际”的运营模式完全符合我国《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
1、缴纳入门费:要求会员注册后,以购买其旅游服务或直接缴纳不等的费用获取不同的级别后,便具备发展人员的资格。
2、拉人头发展下线:运营过程中,要求会员发展下线会员,并组成层级关系。
3、多层次计酬拉人头:奖励制度中,设置了:消费返利奖、直销奖、管理奖、发行内部电子货币。
中国反传销协会提醒广大网友:“香港乐游国际”属于传销,请结合《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进行分辨,不要参与,切勿投资,参与传销者的权益与造成经济损失不受法律保护。望大家提高警惕,远离传销,维护自身的权益。 如果您接触到传销,请及时与中国反传销协会(www.fcxxh.org)联系曝光。我们将对您提供的线索进行追踪,经调查后,在我们官方论坛进行公布。
中国反传销协会曝光举报邮箱:fcxxhj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