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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8: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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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贺兰县公安局重拳出击,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对打着以“西部大开发、阳光扶贫工程”等变相式“拉人头”传销组织头目进行重点侦控并予以打击,连破两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2009年,河南的安某被以搞项目为名的魏某骗到贺兰后,加入了传销组织。之后安某又与魏某的下线李某等人结伙作案,他们以国家西部大开发的经济政策为背景,将不明情况的群众骗至贺兰县,通过讲述所谓的政策,对新人进行洗脑,谎称加入投资的资金均用于建设贺兰县的房地产工程、绿化工程等,让新加入人员相信很快就能赚到很多钱。
涉嫌另外一起组织传销案的嫌疑人王某系河南人。2009年,他也是被一女性同乡骗至贺兰县加入了一个被称为“资本运作”的行业,随后,两人合伙以“西部大开发、扶贫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目,大量发展下线传销人员。
这两起案件中,安某及其同伙李某,以及另外一起案件中的王某,其行为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两起案件涉案金额分别在100万元以上。9月2日,犯罪嫌疑人安某、李某已被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也将拟于近,
期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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