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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5 06: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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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携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涉嫌非吸案最新通告来啦,参与人速去报案登记……
2022年8月11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重庆携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告。具体如下:
2021年3月至202年10月间,位于昆明市盘龙区世纪俊园一期C大堂二楼的重庆携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通过发放传单、召开推介会、电话联系的方式公开向社会群众归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按月返还黄金作为投资回报,与投资者签订《炼鑫黄金珠宝销售合同》,加盖重庆携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公章,出具收款收据。
该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七十六条规定,盘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经立案侦办,目前,该案涉案人员许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惩治犯罪,请涉及该案件且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于公告刊登之日起1个月内到盘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提交报案材料,如未及时、如实报案登记,影响相关权益的将自行承担责任。
集资参与人可前往盘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提交报案材料,提交报案材料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1.报案人自述材料(需注明出借的金额,签订合同时间地点,支付利息情况,是否有归还本金,业务员人员的详细情况);
2.转账、汇款的凭证或银行交易明细;
3.借款合同复印件;
4.报案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6.到盘龙经侦填写《报案登记表》
联系人:王警官、宋警官
报案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彩虹路10号
联系电话:0871-63387819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2年8月11日
附原文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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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巴蜀反诈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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