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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 19:30:56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覃峥嵘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及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广西上林一男子沉迷网络赌博诈骗巨款获刑10年!-1.jpg

案情回顾

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覃峥嵘沉迷网络赌博,在已背负重债的情况下,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通过借款或者借信用卡“透现”“养卡”等方式,诈骗其亲戚朋友的钱款共计136万余元用于网络赌博及偿还高利贷和银行信用卡,被诈骗的亲戚朋友人数达10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覃峥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13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覃峥嵘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覃峥嵘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广西上林一男子沉迷网络赌博诈骗巨款获刑10年!-2.jpg

法官说法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案中,覃峥嵘虚构事实,编撰各种理由,骗取亲朋好友的信任,从而获取巨额资金用于网络赌博及偿还高利贷和银行信用卡,该行为已属于诈骗行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家在平时借钱给他人时,应提高警惕,谨慎核查借款人的用途和偿还能力,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来源:上林县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陈燕 陈相
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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