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25-3-4 03:00:06 |显示全部楼层
反诈人回复问题boy出金人几个为什么?
1. 为什么一个利国利民利社会,gjzc支持与gov合作,媒体宣传报道,管员站台支持,经营三年的民营企业会被无辜查封关停?
阴为一个做政策不稳定虚拟币int大旁旁的整体涉罪19WY被我govcn列为非法金融犯罪是恨国、养老欺诈是欺民 & 裹挟大量社会资金是经济癌症和恶意利用各种社会资源,gjzc&gov被骗参与合作后来意图摆脱,舆论中的企宣时弊被利用,管被用作人场,孽存欺诈三年的民女干组织被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准绳打击了。
2 . 为什么天津河东在没有人员jb情况下,根据什么在2017.4.21立案?因为民不举管不纠!
阴为。等等,你说的是jb不是ba。这完全就是两个概念。jb其实在不是当事人的情况下也可以做的。而且人民和群众的概念也不一致。再者你掌握司法信息系统情报?你知道啥是有和没有?你这货知道你这说的是啥意思的吗?
3 . 为什么没有金融部门的审查认定依据河东公安就在2017.4.21立案?非吸犯罪应金融机构认定后移交处理?
阴为金融部门的审核认定有几项。比如资质合法。涉罪检查。技术协作。等等。其中资质在工商系统中没发现是合法的有募资Q。而且公司异动是过了工商判定的。涉罪则违反了private equity规则。也就是向公众进行原始股类融资。股东数目超过50或200位&有一般门栏标准。金融部门只是技术协作。打刑事犯罪要靠公安。
4. 为什么在立案后三个月后2017.7.27之间公司大量资金注入后才查封关停公司。让投资人陷入重大损失?
阴为任何事分为三期。事前、事中&事后。就像一个人得了癌症。要治疗得做手术准备。而不对癌症进行处理就会变成中期的。得乳腺癌很多时候就是不能保乳。这是常识。而病人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哪期。
5. 为什么查封后的大量资金不知去向?
阴为你不是审计机构。你说的知道去向和不知去向没人能判断真伪。你也不掌握公司真实的资产情况。所以你说的是不准的。你都不知道具体一个公司有多少资产。你咋知道这资产是怎么回事的?你制造敌对家里办事的心理。就容易造成公司派自护。最后资金不知去向其实是你派制造反调查话术给造成的。
6. 为什么查封关停公司后公司还没有结论就让全国各地投资人去公安部门报案?
阴为,举报后,不是调查,调查后不就立案收集被害人证言?
7.为什么此案久拖不公开案件情况?
阴为,如果我说不存在什么脑控受害,是不是会激怒精神异常群体,认为我在侵害他们的利益?非法集资各个大案有几个5年内解决的?是不是一般这种犯罪的通用规律?
8.为什么审计三年花了几千万的审计结果报告不敢公布?
阴为,跟没有valuation专业能力又不懂高端数学的,接受问责,是可能的吗?
9.为什么关停公司后不按法律应由公司先负责清退?
阴为,违法不是乱纪,不是良退不能用纪律方式解决。
10.为什么小程序没有责任主体,有问题谁负责?
阴为,那只是一个衙门的工具,你想着的是问责,他们想着的是服务。
11.为什么公司矿厂超算中心大数据科研成果没有部门审查结果报告?
阴为,家父“外交周贰登”混好友“交通黑帽子邹云信叔叔”交流过类似的事。"邹云信叔叔"给讲过他家人说的医院会诊的本质,,您要的这报告那报告本身就劳民伤财。不是说的有一个文档就好像多么多么客观研究了。其次弄完了给您们看了也鸡蛋里挑骨头。医院会诊病人知道后会失望的。我敢说您们肯定不认识法院比较高层的叔叔。对司法的证据链没有哪怕基本的认识。
12.为什么对追责举报的情况不给投资人答复?
阴为,你是问责,诬诉烂诉或者事实不对,xfb无法做出您们满意的答复。阴为您们所说的违规&乱纪&非法,从检察行来说它就不存在或者还在调查中。不存在和调查中怎么做出满意回复?如果说没问题和您们的判断想法不一致。主观和客观哪个是事实就看双方的博弈了。说我是奸细的。我要召唤一下我五姥爷的在天之灵跟领导人交流交流吗?
13.为什么歪曲公司和投资人的买卖委托合作伙伴关系,而诬陷存储还本付息关系?
阴为,代持不符合private equity合作伙伴关系规则。合同欺诈OR非法集资司法判定是非是轮批一类的心机婊胡搅。
14.为什么对国家支持民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而不顾!打压民营企业,破坏营商环境!
阴为,你们的套路大多数人都懂。司马南讲时事弊端就给安破坏gk。李旭就打压创新民族企业。王海就妨碍货尽其通。精神科医生帮助病患就说掩盖存在脑控残害。佛教法师讲法就说人持戒有问题是花和尚是cpc的zz和尚。孟晚舟一家搞国创科技就说是忽悠国家钱儿&科技欺诈。实际坏事是他们做的?都是对立面的做的。您的走位就很容易让人看出您是个啥。
??跟??,痛苦何其多
若问庸个嘛,用人又疑人
返回 发新帖 回复
热门图片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Archiver|手机版| 反传销咨询救助网  

Copyright © 2001-202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X3.4( 蜀ICP备14017371号-1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