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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25-3-10 03:21:32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农林卫视
当“仙人跳”出现在婚姻中,你会看到“4年3次闪婚”这种奇葩案例。

在最高法公布第二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中。孙某4年内3次闪婚,均以彩礼为筹码,婚后拒绝共同生活。

最终,法院判令孙某返还全部彩礼8.6万元。

最高法点名!仙人跳“骗婚”根本在“骗”不在“婚”-1.jpg

单从数额来看,彩礼8.6万元,其实算不上特别夸张。

但从性质来看,孙某的行为绝对称得上“诈骗”,“彩礼”只是其敛财的一种手段。

为什么彩礼“有利”可图?

一些农村地区,彩礼金额甚至达到30万。

近些年,农村男性被骗高额彩礼的案件也多次发生。

高额彩礼是如何产生的?

有的女方父母觉得“养儿防老”,出嫁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趁机“回”点本钱。多要的彩礼钱还能留给儿子当彩礼,主打一个“循环再利用”。

有的男方家庭认为,花钱娶到的媳妇,既能“传宗接代”,又能赚钱养家。长远来看,绝对是件美事。

实际情况则是,有结婚,就可能离婚。

即便女方不是“骗婚”,“退彩礼”纠纷也多如牛毛。

最高法点名!仙人跳“骗婚”根本在“骗”不在“婚”-2.jpg

根据《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

一对农民夫妻打离婚官司。

男方表示:结婚时,不要说彩礼花二十几万,就算再花个二十几万自己也不会亏。

可一旦离婚,彩礼收不回来,就像是给了女方家庭赚钱的机会。

女方则认为:闹翻后不退彩礼是因为“自己被耽误了”。

在农村,只要办过婚宴,就会被认为已婚,从而影响女方再婚。此时,彩礼钱更像是对女方及其家庭的名誉补偿。

当“彩礼”成为利益本身,“情感”会无比苍白。

最高法点名!仙人跳“骗婚”根本在“骗”不在“婚”-3.jpg

这篇报道也点出了一个现象——男性婚前可以对女性百般包容。

但婚后若女方表现出行为或思想上的任性,比如“不孝敬”男方父母、干活不积极。

男方就会觉得自己被“骗婚”:我都给你钱了,你还不跟我好好过日子吗?

最高法点名!仙人跳“骗婚”根本在“骗”不在“婚”-4.jpg

说到底,从“骗婚”到“高额彩礼”,根源的根源是“物化”女性。

而“物化”女性的根源,在于农村地区极不平衡的社会结构——女儿没资格分地、分房。

如果农村女性在结婚时连彩礼钱都没有,一旦离婚很可能一无所有。

只有改变农村女性“从夫居”的传统,并将农村集体土地的分配规则将“纸面”权利落地为现实,给她们留一条后路,“高额彩礼”才能得到真正改变。

最近,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挑明了高额彩礼的“遮羞布”:

最高法点名!仙人跳“骗婚”根本在“骗”不在“婚”-5.jpg

“高彩礼的对象不是女孩本身,而是女孩父母。因为高彩礼而谴责女性,是板子打错了地方。”

因此,唯有从经济权益上实现平等,才能根治性别失衡与彩礼畸高。

至于开头提到的孙某“骗婚”,其本质属于“诈骗”;正如“家暴”案,其本质属于“故意伤害”。

在司法实践中,对“家事”的判决最能考验司法人员的实践智慧。而在目前施政环节力有不逮之时,全社会也迫切需要,由浸润着正确价值观的司法裁判提供指引。
作者:郝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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