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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22:40:20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江苏警方
对于“特质卡”这个骗局,打着“中国梦”旗号进行诈骗,目前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许多人还在问“特质卡是不是真的?”本网找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12月30日公布的一起判决书,给参与者一个提醒“特质卡”是骗局!从判决中看到:

打着“中国梦”旗号的“特质卡”“中境集团”、“83系统”是骗局!-1.jpg

陈某权、郝某芬在长期参加“中境集团”、“83系统”等多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仍未成功兑现,且明知部分项目已被司法机关查处的情况下,仍于2020年5月至6月间,合谋通过微信等方式设立“明道系统”,利用网络大量发展会员,并在微信群内歪曲、庸俗化宣传“中国梦”、“小康社会”等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社会热点事件。

打着“中国梦”旗号的“特质卡”“中境集团”、“83系统”是骗局!-2.jpg

以扫描微信群内由唐某、王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提供的名称为“U比生活”、“优贝”、“天天有鱼”等大量二维码(简称“特质卡”)进行实名认证,并支付1-2元不等钱款才能获得特殊资质,进而领取“中国梦”等福报,且扫码越多福报越多等为幌子,诱骗群内被害人频繁扫上述“特质卡”二维码支付钱款。



打着“中国梦”旗号的“特质卡”“中境集团”、“83系统”是骗局!-3.jpg

截止案发,被告人陈某权、郝某芬采取上述方式诈骗被害人扫码支付钱款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
2020年7月17日、7月23日,被告人陈某权、郝某芬被抓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权、郝某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权、郝某芬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采纳。
被告人陈某权、郝某芬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陈某权的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陈某权、郝某芬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人陈某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1、被告人郝某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3、责令被告人陈某权、郝某芬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骗子宣传特质卡的十大特点:


1、特质卡,是国家战略规划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项目研发小组发布。


2、特质卡不是一个普通的项目。而是相关部门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依据国家2019出台的新政策,统筹规划,并根据以往扶贫工作经验,加以创新改进,由国家项目开发研讨小组,在两会期间推出的重点项目之一。


3、特质卡项目能够做到精准扶贫、靶向定位、是其内涵和含金量非常高的一张卡。是由国家领导人亲自主抓的项目。


4、特质卡项目是由国家的一个部门主推的项目,这个部门和国家商务部、安全部、公安部同等级别,各司其职。


5、特质卡项目是打开中国梦,圆我的梦的金钥匙。


6、特质卡项目是诞生在新时代的时间节点上,是特殊时空,通过特殊手段,特殊政策,特殊人群,体现国家战略部署,打造的一种真正属性的扶贫卡。


7、特质卡项目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绿色通道。


8、特质卡项目,是实现小康社会乃至实现七亿中产阶级的强有力的保障。


9、特质卡项目是国家拉动内需,实现民富国强的重大举措。


10、特质卡,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一旦持有终身享用国家红利。特质卡会员每月5万,五险一金,健康福利,终身保障,住房补贴,创业金30万。


反传防骗卫士提醒:凡是有打着“中国梦”旗号,让你交钱或者提供身份信息,扫码支付验证通道的都是诈骗,一定记住:没有交钱投资的“中国梦”平台!凡是打着“中国梦”旗号在微信,QQ里面宣传的高回报,低投资的,不是传销就是诈骗!


文章来源:反传防骗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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