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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25-3-14 19:07:43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日,丰台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公安部门经过调查,报案人自己就是犯罪嫌疑人。

赋闲在家的谢某希望通过投资赚钱,一直寻找来钱快的“机遇”,通过朋友介绍,她加入了一个名叫“华某会”的组织,通过购买虚拟币进行投资。前期,谢某试探性地先投了7000元,后又追加投入了20万元,两次投资都有不错的收益,让她确认这是一条财路。于是,谢某把家中200万元的积蓄一次性投了进去,可这次返款迟迟未到,平台设置了种种支付条件,就这样,谢某一下被套牢,成为了一名“受害者”。

反转!报案人变嫌疑人,警方破获一起传销犯罪案-1.jpg

谢某自己被套住,索性开始按照传销组织要求“拉人头”。逐级提成、动态分红又成为谢某赚取利润的“切入点”,她开始不断发展“下线”,增长自己在组织里的“等级”。谢某甚至在某大厦租赁了办公场所,装饰一新,方便自己给新加入的会员进行集中“授课”。在推广过程中,谢某受到新会员的拥护,感觉找回了自己的风采,实现了新的“人生价值”。至此,谢某成为了该传销组织在北京地区的骨干分子,其共发展下线9级,涉及投资群众300余人,变成了一名“传销组织者”。

反转!报案人变嫌疑人,警方破获一起传销犯罪案-2.jpg

正当谢某大力发展自己的传销事业时,投资平台崩盘了,下线投资人纷纷找谢某要钱,面对这些债主,谢某忘记了自己“授课”时的风光,狼狈的她选择了报警。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外省市某地公安局刚刚对谢某所在的传销组织进行了打击,谢某作为该传销组织的骨干分子,被列为打击对象。近日,丰台警方刑事拘留了谢某。

警方提醒,近年来,传销犯罪出现新模式,传销分子将网络与传统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网络扩散,又落地推广,通过不断洗脑,诱骗群众参与到击鼓传花式的传销骗局中。警方明确指出,市面上所谓的虚拟货币不具备货币属性,虚拟货币在我国明确禁止交易和流通,虚拟币都是在境外,虚设交易平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另外,依据两高一部的相关规定,参与传销的投资群众,如在参与过程中,存在发展下线达到一定规模、接收返利的行为,可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分子。警方提醒大家,参与传销者遭受的财产损失无法挽回,传销害人害己,一定要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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