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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一篇关于“老君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新闻报道或案例分析框架,内容基于类似案件的常见模式撰写,供参考:
标题:老君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始末:以“旅游开发”为名的集资骗局
一、案件背景2025年初,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警方通报了一起以“老君山旅游项目”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团伙假借“老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义,通过高额返利承诺,向全国多地群众非法集资超5亿元人民币,涉及投资人3000余名,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二、作案手法
虚假项目包装团伙伪造政府批文,宣称获得“老君山景区扩建工程”“道教文化养生基地”等项目的开发权,并制作虚假规划图、施工现场照片,骗取投资者信任。高息诱惑以“年化收益12%-24%”为诱饵,通过线下推介会、微信群等渠道推广“旅游开发理财项目”,承诺“保本保息”。层级传销模式采用“拉人头返佣”机制,老会员发展新投资人可获投资额3%的提成,加速资金链扩张。三、案件侦破2024年8月,部分投资者发现无法兑付本息后报案。经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男,45岁)将集资款用于个人挥霍、偿还旧债及转移境外。2025年3月,警方在海南抓获张某等8名核心成员,冻结涉案资产1.2亿元,但大部分资金已被转移。
四、案件警示
识别非法集资特征无金融牌照、承诺“稳赚不赔”、项目信息不透明。利用知名景区或政府背书虚构 credibility。监管部门提醒洛阳市金融办提示:参与旅游开发投资需核实项目真实性,通过正规渠道查询企业资质(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五、后续进展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部分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损失。老君山景区官方声明称,涉事公司与景区无任何合作关系,提醒公众谨防诈骗。
说明:
以上内容为模拟案例,若需真实案件信息,请查询权威媒体报道或裁判文书网。非法集资类案件通常涉及虚构项目、高息诱饵、资金池运作等特征,撰写时可结合具体案情调整细节。如需进一步补充某部分内容(如法律分析、受害者采访等),可告知具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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