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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反映
我2008年5月下旬,我表弟妻子何英,侄子朱军旭(住洋县戚氏镇戚氏村)她们从广西打来电话:在开放的北部湾开发区筹办餐馆“你无论如何要给看一看”的求援电话内容,我想亲戚相求,不能坐视不理,便急速前往,哪知,我到后只见七八个人把我团团围住,寸步不离。这时,他们派侄子朱军旭到洋县向他姑父借款两万元,又到我妻(李玉侠)单位(东韩中学)叫我妻向老师借款作为承包酒楼费用72100元,潘强文又收我儿子入门费3800元计75900元,后周三福 周奎借款20360元同七八个人又联手忽悠以做生意潘强文共收我96260元(其中异地取款费160元)我索要借据、合同不给,反而说:此款是你加入了连锁销售,他们说是传销的代名词,我们就是把你骗了你能咋样,致我96260元的损失无法索回,我报110,在来宾市城西派出所里,干警不但不处理,反而对我横加指责,并派两名干警驱赶我,致我无奈,只得返回洋县,10月9号书面汇报县委县政府反映无果。
面对现实,所见所闻触目惊心,在这样一个忽悠的现实生活中,说不清道不明。我去中经前沿管理中心,西北办事处发了(2008)47号文件,洋县公安局刑警一队陈晓斌带人去谢村派出所与我及我妻谈话,受理了此案。2008年12月16日广西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知我去了来宾公安局叫我举报并谈话,我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也受理了此案。2009年元月中旬,获知张理善、潘强文继续在洋县邀约人前去广西做“连锁销售”生意,我为了破坏传销市场,要回我的被骗款,又报110,将张理善带到溢水派出所,又因没有立案,让张理善回家,潘强文闻听后,又去广西来宾干起了“连锁销售”的生意,善良的人们无能奈何!我很愤怒,质问中经前沿管理中心你为什么发:(2008)47号文件来再忽悠我。2009年3月16日西北办派陈昌文来洋县询问,4月底又去广西来宾督办,5月1日来洋县回复我:“地方官员腐败暂时解决不了……”。面对这:忽悠、忽悠再忽悠……让我再次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及精神打击……。
我对当地政府暗中相助违法行为,包庇纵容,为了利益于法律不顾,于广大人民利益而不顾,于千万个家庭幸福于不顾,传销不除天理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人间的正义何在?中国政府是否有能力将“祸国殃民”的传销铲除!!!
2009年春天,全国严厉打击传销(连锁销售)犯罪活动中,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是滋生助长犯罪的根源,我跪呈你们为我讨回公道,并建议惩治经济犯罪,构建和谐社会,遏制“连锁销售”的蔓延……我再次请求公安机关立案。
陕西省洋县谢村镇:田## 电话:0916-8525###
2009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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