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9-11-8 16:25:13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有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南康法院对陈某科等10人

恶势力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

11月4日下午,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科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该集团首要分子陈某科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对其余9名重要成员、一般成员分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两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至0.5万元不等的罚金。

w6.jpg

庭审现场
2018年初,以邓某勇、李某(均在逃)、被告人陈某科传销主任为首要分子,以管家方某、洪某苗、姚某为重要成员,以传销人员徐某刚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赣州市南康区等地建立传销窝点。被告人陈某科等主任直接管理传销窝点,分工明确,通过手机微信、QQ等聊天工具,以谈婚建立男女朋友关系等为名,诱骗被害人从外地来到南康,然后通过在窝点内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采用殴打、语言恐吓、威胁和肢体控制、给被害人上课洗脑等方式,以参与所谓的天津天狮公司经营、购买该公司产品为幌子,迫使被害人交钱,既无产品也从未交付过产品。

w7.jpg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科、方某、洪某苗等人的犯罪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等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和社会危害程度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小仙女也在此提醒大家,网络虚拟世界很多东西很难判断,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在网上确立恋爱关系涉及到金钱方面的,不少人因此被骗,还有打着恋爱幌子约出来见面,最后被带入传销组织的,诈骗方式多,防范是第一!转发扩散~

消息来自: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若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返回 发新帖 回复
热门图片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Archiver|手机版| 反传销咨询救助网  

Copyright © 2001-202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X3.4( 蜀ICP备14017371号-1 )

返回顶部